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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消防维保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通知变更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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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消防维保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通知变更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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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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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消防维保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通知变更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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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消防维保采购及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编号: SXGYZB-2015-006 二.项目名称: 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消防维保采购及服务项目 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为: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具备消防维修保养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9.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10.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
本次谈判谢绝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施工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消防设施施工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8.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9.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
本次谈判谢绝联合体投标。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特此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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