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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港市中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与东港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消防施工(三次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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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港市中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与东港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消防施工(三次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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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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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东港市中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与东港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消防施工(三次公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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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04152015110009 一、东港市中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与东港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己由东港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专项资金加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就该工程的消防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消火栓工程、自动喷淋工程、防火门安装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应急照明。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东港市开发区人民大街6号。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9时30分。
3、开、竣工时间: 2015年6月10日开工,2015年9月20日竣工。
4、投标保证金: 1.7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 00时至11: 30时,下午13: 30时至16: 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自行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1)法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规费计取标准;(7)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执业证书;(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0)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至代理公司。 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 00时至11: 30时,下午13: 30时至16: 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其他: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港市东港路133号五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港市中医院、东港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 东港市开发区人民大街6号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原先生 电话: 0415-6685007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 邮编: 118002 联系人: 王女士、高女士 电话: 0415-3195013 传真: 0415-3195017 电子邮件: fyzbdl@ 网址: />开户银行: 大连银行丹东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 779000209000366 2015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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