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东昌路消防队装修工程招标通知 |
|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东昌路消防队装修工程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东昌路消防队装修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通化市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东昌路消防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CEITCL-JL-CZGC-150517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通化市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东昌路消防队装修工程已由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G201500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已落实),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通化市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东昌路消防队装修工程; 2.2招标内容: 东昌路消防队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2.4工期要求: 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9月8日,工期9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 通化市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东昌路消防队;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应无负利润情况;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和个人投标;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注: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下午13时00分, 地点为: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2000.00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化市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通化市东昌区新岭路2156号 联系人: 刘月宽 电话: 15834557119 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瑞江豪城5号楼2单元602室 联系人: 马丽娜 电 话: 13044352717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