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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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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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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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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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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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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改造工程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改造工程 1.3 招标编号: HYCG15-13 1.4 采购预算: 71.3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改造工程 71.3000 0.0000 71.3000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 消防电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报名其他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连手续。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 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 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网上报名回执码、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 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 自2015年05月07日起至2015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2505室; 售价: 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7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电改造工程 7000.00 2015年05月22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5月28日13:00至2015年05月28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 受理区(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05月28日13:30:00; (4)开标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05月28日13:45:00 (4)评标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评标室(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2505室 邮编:
邮编:
116300 联系人:
李处长 联系人:
韩忠金 电话:
电话:
041186867182 传真:
传真:
04118686718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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