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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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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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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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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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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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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并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就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招标项目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 政府采购编号: HDCGP2015A1199_003340 2、 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 采购人名称: 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 4、 联系人: 许杰 电话: 0310- 5702636 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人民东路342号421甲) 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310-2031772 传真: 0310-2031778 8、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涉及资质要求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②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资格注册必备原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④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⑤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已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网上操作程序进行投标响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 />10、资格注册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 电话: 0310-3052024 11、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1%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为投标方有效的现金支票(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丛台、复兴三区)、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丛台、复兴三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票据原件,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密封现场交纳。 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12本项目预算: A包: 80万元,超过预算的为实质性不响应。
13、投标响应时间: 2015年5月11日8: 30分至2015年5月20日17: 30分(通过网上流程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报名响应,审核时间为8: 30-17: 30分,节假日休息) 1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电子文档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0分钟; 15、开标时间: 2015年6月1日9:30; 16、开标地点: 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四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 17、项目标前联系人: 范先生 0310-2031775 18、项目标后联系人: 赵女士 0310-2031775 19、账户名称: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邯郸人民路支行 账号: 13001648608050007972 20、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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