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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瓷砖(追加)、防火门及卫生间装修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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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瓷砖(追加)、防火门及卫生间装修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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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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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瓷砖(追加)、防火门及卫生间装修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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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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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人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瓷砖(追加)、防火门及卫生间装修材料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 ZZ2015-SDHB-002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瓷砖(追加)、防火门及卫生间装修材料采购项目,现对-1至22层卫生间瓷砖(追加采购)、-1至22层防火门及19至22层卫生间装修材料进行采购,本次采购A标段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须于前期采购货物的样式、规格、颜色、质量等保持一致; 标段划分: A标段: 瓷砖;B标段: 防火门;C标段: 卫生间装修材料 工程造价: A标段约35万元;B标段约31万元;C标段约11万元。
供货期: A标段20日历日;B、C标段30日历日。
建设地点: 枣庄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位于新城区长白山路以东,昂立小学以南。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A、B标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者授权代理商;(C标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所供产品的销售;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 40-11: 00,14: 30-17: 00; 地址: 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七楼;(枣庄市兴华路10号); 2、费用: 15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A、B标段)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报名。 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投递时间: 2015年5月27日14:00~14: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 2015年5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 枣庄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 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632-3159785 18606425560 传 真: 0632-3159785 邮 箱: huabiao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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