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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康城消防系统设备维修改造招标项目更新公告(SITC招标编号:143105032)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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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康城消防系统设备维修改造招标项目更新公告(SITC招标编号:143105032)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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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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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康城消防系统设备维修改造招标项目更新公告(SITC招标编号:143105032)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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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日期:
2015 年 5 月 6 日 招标编号:
143105032 1 概述 为更好地维护上海康城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经上海康城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上海康城消防系统设备维修改造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将采用严于本项目适用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来进行操作,特就本项目的有关事项发布更新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康城业主大会和上海康城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上海康城消防系统设备维修改造招标项目提交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上海康城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所涉及的设备、装置、部件和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集成以及其他相关的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3 对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 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须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沪备案手续,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非上海市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完成入沪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5) 拥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6)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拥有国家住建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安装专业,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7)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登记(网址:
/> 或 /> );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至少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登记(含公示)手续(如已完成登记,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完成登记的相关证明;如尚未完成登记,则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针对该项要求作出明确承诺)。
(8) 在上海市注册或在上海市设有售后服务的分支机构或能够满足在接到物业报修电话后在 2 小时内派遣专业维修工程师到项目现场提供维修服务(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在上海市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或者提供在接到物业报修电话后能够在 2 小时内派遣专业维修工程师到项目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的明确承诺); (9) 拥有一定数量的在编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包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进公司时间,在何时何地在何项目中承担何种任务等项内容在内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个月的在编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名册,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一个月的《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或类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复印件中以醒目方式标出列入名册的所有人员); (10) 近三年内承担并完成过楼宇消防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项目(含新建及维修改造项目),且工程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含有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业主名称、业主代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项目一览表,并附有所列项目的用户证明复印件); ( 11 )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 1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有兴趣参与投标的申请人 应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完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到中国上海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 1401 室。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 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至少应包括与本公告第 3 条第( 1 )至( 11 )项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材料。
6 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将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将在上海康城业主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由 7 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1) 初步审查 审查各申请人是否提交了符合本公告第 3 条第( 1 )至( 6 )项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未提交所需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或提交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则将判定该申请人初步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详细审查。
(2) 详细审查 如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家(不含 3 家),则将启动重新招标程序。 如果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为 3 家以上(含 3 家),则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全体评委按表 1 所示方法进行独立评审和打分。
表1 资格预审详细评审方法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得分权重 | 评审标准 | 1 | 本公告第 3 条第( 7 )项资格要求 | 10 | 已完成登记的申请人得 10 分;承诺在投标截止期前完成登记的申请人得 5 分;其余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 2 | 本公告第 3 条第( 8 )项资格要求 | 30 | 在上海市注册或在上海市设有售后服务分支机构或评委认为申请人在接到物业报修电话后能够在 2 小时内派遣专业维修工程师到项目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的得 30 分;评委认为申请人在接到物业报修电话后难以在 2 小时内派遣专业维修工程师到项目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的,根据其难以满足的程度酌情扣分,最低扣至该项评审内容得 5 分。
| 3 | 本公告第 3 条第( 9 )项资格要求 | 20 | 审查各申请人提交的附有《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或类似证明材料证明的在编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名册,由评委根据人数、专业、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的相对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情况好的得 15-20 分;情况较好的得 10-14 分;情况一般的得 5-9 分;情况较差的得 1-4 分;未提供名册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 4 | 本公告第 3 条第( 10 )项资格要求 | 30 | 审查各申请人提交的附有用户证明的近三年内承担并完成的楼宇消防系统供货、安装、调试项目一览表,由评委根据项目数量、性质、合同金额、完成时间项目等因素的相对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情况好的得 25-30 分;情况较好的得 20-24 分;情况一般的得 10-19 分;情况较差的得 1-9 分;未提供项目一览表或用户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 5 | 本公告第 3 条第( 11 )项资格要求 | 10 | 根据商业信誉、财务状况,相对情况: 好的得 8-10 分; 较好的得 5-7 分;一般的得 3-4 分;较差的得 1-2 分。
| 对资格审查委员会全体评委的打分进行统计,在统计时将对各位评委针对每个申请人每项评审内容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分最低低,以剩余评分的合计值作为该申请人该项评审内容的得分,各项评审内容的得分之和即为该申请人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 以各申请人详细评审最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四家的申请人(除非因部分申请人在详细评审阶段被判定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而导致剩余申请人不足 __ 家)将通过资格预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当因得分并列而导致无法按规定数量直接判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时,首先将增加统计时保留小数位数以决定排序;增加小数位数后仍无法决定排序的,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全体评委针对因得分并列而影响直接判定的相关申请人进行投票,以得票从高到低决定它们之间排序,并最终如数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本项目的投标邀请,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其投标主体必须与资格预审时保持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其他 (1) 本项目有关资格预审的要求、程序及审查办法等在本公告中均已明确,因此不再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另外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本公告发布次日起的第 5 日即视为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截止时间),所有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资格预审。
(2) 本公告发布后,原刊登的关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废止。
招标人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康城业主大会、上海康城业主委员会 详细地址: 上海市莘松路路 958 弄维园道 9 号三楼 联系人: 陈宝魁、汤茂康 联系电话:
5472829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 联系人: 王骏 联系电话:
86-21-62791919×1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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