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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5-2016年度消防器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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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5-2016年度消防器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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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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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2015-2016年度消防器材采购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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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丹东联通2015-2016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批准,且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邮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丹东联通2015-2016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预计投资金额48万元,附采购与检测需求单。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按评标结果的综合排名第一名中选本项目。 二、资格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公司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3.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4.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全部消防产品的3C认证证书;5.投标申请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通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6.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制造(开发)、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安装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产品的运输、充装、检测、维修、保养、安装、售前、售后服务。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 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丹东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6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将以下材料扫描件(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或电子回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bdl8080@(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购买招标文件字样)。 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相关费用以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本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费”字样(不收取现金)。 购买招标文件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辽宁邮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标书费收款单位)开户行: 工行沈阳北市支行账号: 3301003319249180597四、投标确认函请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如同意参与此次招标,请于2015年5月20日12时之前将《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逾期将视为放弃参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9时00分,提交到: 丹东联通4楼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100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唱标工作将于回标后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公司,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万方招标网、本网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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