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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肇州县公安局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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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肇州县公安局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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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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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肇州县公安局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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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时间: 2015-05-06 08:56:44责任编辑: 刘秋贺 (项目编号: ZZC2015023) 肇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以下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肇州县公安局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交通标志牌等,详细内容及叁数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生产或经销含本次采购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项目的货物、施工、安装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单位颁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的资质(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供应商资质证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A4复印件并需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并且报名人必须参加竞争性谈判会。
四、保证金: 谈判方应于报名前提交伍仟元的保证金到财政局预算股指定账户(保证金收据于报名时及谈判会上提供)。
开户行: 邮储银行 账 号:100417588520010001 户 名: 肇州县财政局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联系人: 衣利维 电 话:15045970118 0459-8518023 必须把款项、标段写清楚交完钱去财政局预算股换收据 五、谈判时间: 2015年5月14日下午14时 六、注意事项: 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 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报名时必需提供。 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8: 00—11: 00下午14: 00—16: 00到我中心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地址: 行政服务大厅5号窗口 联系人: 张庆铭 于灵灵 电话: 0459-8541791 手机: 13555551108 15246178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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